公积金销户怎么恢复?
公积金账户进行销户后如果想要恢复的话,由入职的新公司重新办理开户业务即可。待重新建立公积金账户,职工本人也可以持身份证、以前办理的公积金联名卡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代办点办理联名卡恢复功能。
大家需要注意,《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里有明文规定:新设立的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二十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而职工个人一般无法开立账户,单独缴存住房公积金(部分城市支持个体工商户开立公积金账户进行缴存)。
如果职工从上一单位离职后并没有对公积金进行销户提取,那公积金账户一般会进入封存状态,在其入职新单位后,才会转移公积金关系,将公积金账户进行启封,重新续缴上公积金。
补充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补充公积金即补充住房公积金。它是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一种补充,也是一种长期的住房储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是自愿缴纳的,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那么,补充公积金可以提取吗?
补充公积金是可以提取的。它的提取原则和住房公积金基本相同,只要职工符合公积金提取条件,就可以提取。
而提取的条件是:
1. 购买自住住房;
2.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3. 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
4. 无房且依法承租住房用于自住;
5. 家庭生活困难,用于支付房租、物业服务费等住房消费费用;
6. 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7. 出境定居;
8. 离休、退休;
9. 死亡。
而职工要提取补充公积金的话,只要带上身份证和相关凭证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即可。待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就会将职工缴存的公积金转至指定的银行卡账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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